《关于完成对公民土地特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国家确认工作的措施》法令已签署。

《关于完成对公民土地特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国家确认工作的措施》法令已签署。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吉尔吉斯共和国法令“关于完成国家承认公民对土地特赦对象财产权工作的措施”。

本法令旨在贯彻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关系规范领域的统一国家政策,并完成国家对公民土地特赦对象财产权的批准工作。

该法令引入了对吉尔吉斯共和国《土地法律关系规范法》所产生的土地法律关系的临时法律规范,为期一年,并暂停地方政府市长和土地特赦委员会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土地法律关系规范法》第二条第三款“b”、“c”和“d”项规定开展的土地特赦工作,直至2026年3月1日。

该法令规定,土地特赦的对象是位于其上的土地,包括未完工的私人住宅建筑和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建造的杂乱无章的建筑,并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部长会议2022年5月31日第291号决议“关于批准土地特赦程序条例”批准的《土地特赦程序条例》进行处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该法令还规定设立一个国家委员会,负责审议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之前处于混乱建设状态的地区中未进行任何建设的土地的合法化问题。

国家委员会应与有关授权的国家机关合作,利用国家抵押公司股份公司的资金,按照股份合作的条款提供农业用地或住房,包括2021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独立式或未完工的独立式住宅用地,以及2021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未完工的私人住宅用地。

对于不属于 12 月 1 日之前形成的混乱建设地块的土地所有权接管问题,将会予以考虑和解决。

本法令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