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设立吉尔吉斯共和国大使馆”的法令。
根据该法令,为了确保吉尔吉斯共和国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之间政治、经贸、科技和文化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政策领域国家机关互动的法律》第4条第10款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事务的法律》第5条第2款的规定,特此发布以下决议:
1. 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开罗设立吉尔吉斯共和国大使馆。
2. 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
1)将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人员编制上限增加5人;
2)解决吉尔吉斯共和国驻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大使馆的组织和财政支持工作问题;
3)使其决定与本法令保持一致。
3. 本法令的执行监督权归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办公厅总统和内阁部长会议决定执行监督局所有。
4. 本法令应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公布并生效。
该法令旨在激活和深化吉尔吉斯共和国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之间的政治、经贸、投资、科技、教育和文化人文联系,并为约3000名身处埃及和北非邻国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提供领事服务。
吉尔吉斯共和国驻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大使馆的开设将有助于该国在非洲大陆实施外交政策,使对外政治关系多元化,并扩大外交交往的地域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