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新闻处的消息,法人实体和国家及市政雇员必须在4月1日前提交统一的纳税申报表。
以下人员必须提交声明:
- 国内组织,但由预算资助且在报告纳税期内没有财产税纳税义务的组织除外;
- 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组织;
- 州和市政府雇员;
- 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国际组织工作的吉尔吉斯斯坦公民;
- 支付方未从个人收到的应税收入中扣缴所得税的个人;
- 法官遴选委员会成员、中央选举和公民投票委员会成员以及国家银行董事会成员。
上述未列明的个人有权自愿提交一份纳税申报表,包括希望以现有社会和财产支出为代价获得预扣所得税退款的个人。
纳税人需通过其在Cabinet.salyk.kg 网站上的账户以电子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必须包含有关收入和支出、经济活动、财产、土地以及报告期内已缴纳税款金额的信息。
详细信息可从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可拨打 116 或访问网站https://sti.gov.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