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税务局称,吉尔吉斯斯坦提高了对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境内运输货物和车辆而未持有相应文件的处罚力度。
国家税务局新闻处报道,根据2026年8月6日颁布的《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收和非税收入领域若干立法法案的法律》,对《犯罪法》进行了修改。
如前所述,对于在没有必要文件的情况下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领土跨境运输货物和车辆的行为,新的行政罚款规定如下。
这些变更将于今年8月21日生效。
应该付多少钱
根据货物价值,处以以下罚款。
如果货物的价值低于500,000索姆:
- 对于个人——500个计算指标(50,000索姆);
- 对于法人实体 - 1,000 个计算指标(100,000 索姆)。
价格在 500,000 至 1,000,000 索姆之间的商品:
- 对于个人 - 1,000 个计算指标(100,000 索姆);
- 对于法人实体 - 2,000 个计算指标(200,000 索姆)。
如果产品价格为 1,000,000 索姆或以上:
- 对于个人——2,000 个计算指标(200,000 索姆);
- 对于法人实体 - 3,000 个计算指标(300,000 索姆)。
如果一年内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罚款将增加。
如果产品价格低于 500,000 索姆:
- 对于个人而言——700 个计算指标(70,000 索姆);
- 对于法人实体 - 1,300 个计算指标(130,000 索姆)。
价格在 500,000 至 1,000,000 索姆之间的商品:
- 对于个人而言——1300个计算指标(130000索姆);
- 对于法人实体 - 2,500 个计算指标(250,000 索姆)。
如果费用为 1,000,000 索姆或以上:
- 对于个人而言——2,500 个计算指标(250,000 索姆);
- 对于法人实体 - 3,500 个计算指标(350,000 索姆)。
此外,国家税务局提醒,若一年内再次发生违法行为,涉案货物将被没收。税务局还呼吁纳税人、承运人和车主在跨境运输货物和车辆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应特别注意及时、正确地准备所需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