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签署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刑法典的法律》。

该法律于2025年9月25日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议会通过。

该法律的目的是完善预防、侦查和打击欺诈活动的法律规制措施,提高保护公民和法人实体权利和合法利益的有效性。

通过的法律修订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刑法典(以下简称《刑法典》),以加强对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刑法典》第209条)。该措施通过引入新的欺诈犯罪构成要件来实施,其中包括:

– 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或互联网制作;

针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实施的犯罪行为;

——利用职权实施犯罪。

此外,《刑法》第58条、第88条和第92条也进行了修订,规定如下:

– 防止因欺诈案件的诉讼时效届满而免除刑事责任或执行定罪;

——假释——包括因欺诈罪而获得的假释——只有在犯罪造成的损失得到完全补偿的情况下才能获得。

此外,刑法典第 370 条第 1 款也进行了修订,以加强对不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司法行为的刑事处罚。

根据该条款,处罚为罚款 500 至 1000 个计算指数,或监禁三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