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已起草一份法案,拟对在道路上乞讨者处以罚款和其他处罚。该文件已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据内政部称,乞讨现象,尤其是在比什凯克和奥什,正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并且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从事乞讨的人数逐年增加。此外,在奥什,参与乞讨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比例明显更高。
“乞讨行为的驱动因素是人们可以轻松获得无需专业技能或体力、脑力劳动就能获得的钱财。
需要强调的是,拟议的法规专门针对持续乞讨行为,而不是所有乞讨行为,但道路乞讨除外,因为道路乞讨会对道路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该法案的支持文件指出:“真正需要帮助、行为不具侵入性且不违反公共秩序的公民,不受拟议制裁的影响。”
该文件指出,在公共场所持续乞讨以及在道路上乞讨会造成诸多问题:它威胁道路安全,损害城市形象和对居民及游客的吸引力,并扰乱公共秩序。在拥挤场所、市场、地下通道和购物中心等地频繁乞讨会引起市民的厌烦和不满。发起人强调,现行法律只是间接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而且持续不断的突袭行动也无法产生可持续的结果。
“应特别关注犯下此类罪行的外国公民。外国人在受到纪律处分后一个月内再次犯错,应面临更严厉的处罚。这是因为此类案件表明其系统性地漠视法律,并且不尊重所在国的法律。”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弱势群体——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和精神疾病患者——参与乞讨。这是一种剥削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解释性说明中写道。
为此,建议在《刑法典》第126条中增加一项新条款“乞讨”。根据草案:
- 在路边乞讨,以及在公共场所持续乞讨以获取金钱或其他物质资产的行为,将处以 20 至 30 小时的社区服务或最多三天的逮捕;
- 一个月内屡犯——社区服务 30 至 40 小时或逮捕 3 至 5 天;
- 如果外国公民屡次违反规定,将被驱逐出境。
